“静品美文,阅享生活”,大家好!我是每天为大家搜罗各种经典小说的墨鱼。今天墨鱼继续给大家推荐三本剧情超赞的网文小说,绝对是书荒时候的好粮草,只看一章就着迷,忍不住熬夜通读!看好的话记得收藏,一次看个够!
第一本:《重生影后驭夫记》作者:咸客
简介:为影后,林菀菀的一生算是成功的,只是却摆脱不了童年因父母离异而留下的阴影。等着她重回了那个淳朴年代后,才知道原来那群狼,不过是披着淳朴的羊皮。我回来了。你们,准备好了吗?
精彩内容:
“本届入围金马奖最佳女主角奖的分别有《春天,那么远》女主角林菀菀,《周末我们在一起》女主角......”林菀菀看着液晶屏幕上回放着昨天的金马奖颁奖典礼,看着里面主持人风趣的对白,灯光与镜头不断的在五个提名的女演员中间徘徊。美人倾城、星光璀璨、金碧辉煌。“呵......”林菀菀不觉得冷呵了一声。她起身,赤着脚,踩在柔
软波斯地毯上,绕过沙发,从酒柜上取下一瓶拉菲,随手取过一只高脚杯,缓缓的走到了落地窗前。“......本届金马奖最佳女主角是——《春天,那么远》林菀菀!......”电视里主持人的声音和掌声还在继续着,只是林菀菀却已经没有再听着了。她看着眼前高楼林立,灯火万家,只觉得自己这半生,近四十岁的生命,异常的空虚,以及......可笑。如今她是影后。不管别人说什么,这个影后,在她心中是实至名归的。她仰头饮尽了手中的酒,一杯一杯。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喝了多久,她有些看不清眼前的景象。她无力的躺在了身后的地毯上,柔
软的让人仿佛躺在了云端上。恍恍惚惚中,她仿佛看到了小时候被大院里的一群熊孩子揪着辫子,追在身后唱着:“爹顶绿光,娘要出墙,剩下个小姑娘,有人生来没人养......”又恍恍惚惚,看到青春年少时那个叛逆的女孩,再不愿受束缚,再不愿住那个破落的大院,摔门而去:“我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丝毫没有理会身后不过三十多岁的女人,已经华发早生。她突然很想哭。想摔门,想任性,却没有了那个由着自己的人。又仿佛看到了不知道第几次拍电影的时候,被当时的女主角一次次的掴掌,只为了满足女主要求“如临其境”的感觉。林菀菀呵呵的笑了两声。不过是十年河东转河西,几年后再遇到,自己也让她“身临其境”的感受了一下那被人一次次打耳光的滋味。她越走越高。那一条路充满了算计与被算计,充满了明里暗里的潜规则。陷害与被陷害,不过是让她一颗心再没有柔软的地方。是的,没有那些能帮助她的男人,她永远都是那个被掴掌的人。什么天道有轮回,不过是欲盖弥彰的借口。这一路走来,她无父无母,无夫无子,到如今不过是一个人罢了。身心俱疲,污
秽不堪......******林菀喝醉了。近来她经常喝醉,且每次醒来都头疼异常。可是,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总是止不住想去追求那轻飘飘的感觉。这次她醒来的时候却没有感觉到头疼,只有肚子里发出咕噜的一声。她坐起来,蹬开了身上搭着的小被子。她呆住了。那红红绿绿的被子上不知道是什么花儿,却是记忆里常见的。她抬手揉了揉眼睛,随后看向了四周。半新不旧的墙,墙角红漆大木箱,木箱旁笨重的红漆衣柜,衣柜的门上还有一面镜子,再往边上是张八仙桌,八仙桌上还放了半边西瓜,旁边的盆里面是削了外面绿皮的西瓜皮。愣愣的收回目光,看到一床叠的十分整齐的军用被子,与自己脚边的那个花花绿绿的小被子倒也相称。让林菀菀回神的不是被子,而是那小被子旁边胖乎乎的小脚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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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重生年代小娇妻》作者:老羊爱吃鱼
简介:小娇妻碗里坐,兵哥哥,快来宠我吧!沈娇娇:我有三宝,身娇体软易推倒;韩哥哥:我有三好,身强体壮宠媳妇。郑重申明:本文乃甜宠文,一对一,非女强,女主不是软包子,是个娇包子,男主是个MAN力很足的。
精彩内容:
阎王殿怎么会这么吵?沈娇头痛欲裂,想睁开眼睛看看地府是什么样子的?也想看看到底是哪些鬼魂在喧哗,只是她实在是没有一点力气,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只得继续闭着眼,慢慢积蓄力气。她听到有好多声音,好像是在搜什么东西,声音有男的,有女的,还有一个嘶哑的声音像在在辩解,这些声音吵得沈娇头越来越疼,头痛欲裂!好吵!为什么阎王殿会这么吵?判官怎么都不出来管管的?沈娇很想睁开眼,可眼皮却似被粘住了一般,根本就睁不开,紧接着她又听到到了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再有一人留下了‘明天再来’的话,再然后世界就清静了,沈娇满意地勾了勾嘴角。沈家兴瞧了眼眼神躲闪的二儿媳张玉梅,再瞧了眼身旁因为想要阻拦那些人打他时被撞得头破血流的孙女沈娇,痛苦地闭上了眼。他怎么就养了这么帮畜生,娇娇就算不是她亲闺女儿,可也是养了九年的女儿呀!不就是只给了娇娇玉碗吗?就为了这么只玉碗竟做出了举报他的蠢事?眼皮子浅的畜生,以为把老子弄倒了你们还能有好日子过?沈家兴看着家里的满目疮痍,冷冷道:“现在你们满意了?滚!”“老爷子您也别怪我,要不是你偏心,只肯给娇娇玉碗,我哪至于让外人来搜东西!”张玉梅心里是有几分后悔的,那么多好东西都让砸了,啧,心疼死她了!“放你娘的臭狗屁,哪来的玉碗?你不就是见不得我对娇娇好吗?蠢货!”沈家兴破口大骂。“我亲眼看您把一只小酒盅大的玉碗挂在娇娇脖子上的,老爷子您可别混说!”张玉梅急了。“那你来看娇娇脖子上到底有没有玉碗?”沈家兴大声反驳,心底却希望孙女儿那藏宝贝的好习惯没改,刚才他偷偷在娇娇的胸口摸了摸,没摸到硬硬的玉碗,是以他这才有底气这么说。张玉梅走过来伸手在沈娇的胸口摸了把,什么都没有,不死心的她再摸了把,仍然什么都没有,面露不甘道:“肯定是藏起来了!”沈娇被这几下不温柔的抚摸给弄醒了,是谁在她胸口摸来摸去的?她的清白!心急如焚的沈娇拼着一股气睁开了眼,映入眼帘的竟是爷爷,她开心地笑了,上天诚不欺她,果然让她找到爷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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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本:《重生七零美好生活》作者:席祯
简介:夫妻同心、其利断金,踏实演绎美好新人生!
精彩内容:
冲天火光映亮雪山上方的整片天空。
此起彼伏的喊杀声从雪山底下的地宫扩散开来。
“清风,我们不若等等宫主她们?”
清苓被清风推入密道闸口,犹豫地说道。内心担忧小金的安危,她在地宫相依七载的小伙伴。
听清风的意思,密道一旦开启,只有半柱香的入闸时间。半柱香燃尽,密道入口将自动销毁。
小金去山中猎食未归,没撞上八大门派的人还好,一旦撞上,那帮能为一本子虚乌有的秘笈联手攻打地宫的所谓名门正派会放过皮肉皆药材、尤其是蛇胆,泡酒喝,能解百毒、延寿命的“极北神兽”玉冠金蛟才怪。
“放心,宫主另有密道离开,你我且安心撤离。”清风拽了她一把,直接入闸。
清苓尴尬地笑笑,不再说话。沉下心祈祷小金别出事。
尽管她也是地宫的十二近侍之一,但身份有些尴尬。她不似清风等侍女、一直跟随宫主左右,武艺高强,是宫主的左臂右膀。
她本是普通的农家女,七年前机缘巧合救了地宫宫主,宫主说她资质上乘,问她愿不愿跟随左右。出于报答,还给了她家人五百两银子。
五百两啊,在一两银子能养活一大家子半年的偏远山镇,五百两无疑是个天价。有银子拿又有前途,家人兴高采烈地欢送她跟随宫主北上。
她当时也以为是去地宫做清风一类的护卫侍女,盼着有一天学艺有成、仗剑天涯。岂料,到了地宫才知晓,宫主哪里是相中她的资质,相中了她的血才对——那什么百年难得一遇的至纯之血。
具体的她不懂,宫主也没让她懂,招手唤来两名身具武功的丫鬟,领她住进偏殿、伺候她饮食起居,实际上是监控——平日里不准她踏出宫门半步、不准碰刀剑、不准碰任何可能伤及性命的物什……以免影响宫主半年一次的取血。
其他倒是不拘,甚至有求必应。可以说除了自由,清苓在地宫的生活,俨然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公主相差无二。
想来也是,不精心伺候着,半年一汤碗的血如何供应得起?不得把她抽成人干啊。
感慨间,忽听地面传来“轰隆隆”的巨响,密道随之晃动,泥灰扑簌簌地从头顶上方掉落。
“不好,是地龙翻身!”清风惊恐的嗓音从后方传来,“不是普通雪崩。”
老天!让她再看一眼外界山山水水的心愿也达不成了吗?
清苓未来得及多想,眼前一黑,陷入昏迷。
建于山脚的极北地宫,遭遇百年来最严重的天崩地裂。对敌的地宫众人以及前来掠夺武功秘籍的各路门派,还没搞清楚状况,都被轰隆隆塌陷的山石埋葬。
……
“嘶……好疼……”
醒来的刹那,清苓感觉浑身上下说不出的痛。
右手臂好似骨折了,提不起一丝劲,稍微动一下就钻心地疼。
后背则是火辣辣的疼,和小腿肚一样,约莫是皮肉伤。好在人还活着,实乃万幸。
毕竟是地龙翻身、山崩地裂,她甚至做好了深眠地下的准备,根本没想过还有机会活下来。
缓缓地吐出一口长气,忍着身体各伤处传来的剧痛,勉强撑坐起来。
既然她能逃过一劫,想必宫主和清风她们也还活着。
只是此处怎的这等古怪?
——烈日当空,热浪扑面,林子深处传来悠长悠长的蝉鸣;树木稀松处,隐约可见一条蜿蜒的黄泥路通向炊烟袅袅的村庄。道路两边是金浪起伏的稻田,和着聒噪的蛙鸣迎风摇曳。
没看错吧?
清苓用没受伤的左手使劲揉了揉眼睛,再定睛细看,没错!真的是记忆里的稻田!而非最近七年唯一得见的冰星草。
究竟是怎么回事?即便地宫塌陷,巍峨不再,这一片土地也不至于突然间从常年寒地陡然变为热浪滚滚、水稻成熟的南域啊。
而且据她所知,地宫外围方圆五百里皆是茫茫雪山,眼前这座屋宇林总的村庄又是打哪儿来的?
莫非,她被滚落的山石冲离了地宫所在的极寒之地,落到了常年温热的南域国界?
这怎么可能呢!
要真有那样猛烈的山石,凭她那点能耐,还不被震得五脏俱碎、七窍流血,怎可能只是断个胳膊、破点皮?
正纳闷着,身侧传来熟悉的“丝丝”声。
“小金?”清苓下意识地扭头。
小金也还活着?那可真是太好了!
然而现于眼前的并非地宫里玩闹的小伙伴玉冠金蛟,而是一条……高昂着三角扁脑袋的竹叶青。
清苓失望之余提起心弦,慢慢地伸手往衣袖里掏丹药瓶,记得药瓶里还有枚女医配给她的解毒丹。
别看这竹叶青小小的没什么威力,若是被它咬上一口,也是很倒霉的。换做平时,远离便是。无奈眼下身虚体弱还受着伤,还是做足准备比较好。只是这一摸,摸了个空,身上的衣裳哪里有袖袋。不说袖袋,袖子还短及手肘,露出一截白皙的玉臂。
清苓震惊了。
瞪大杏眸审视身上的穿着——这是什么衣物?上身一件薄薄的在汗水浸透下近乎呈半透明的碎花短衫,袖子短到胳膊肘以上;下身一条深藏青的直筒裤,裤腿处露着同样白皙的脚脖子。鞋子相对好些——黑色的鞋面、千层的布底,脚背上一根系带,从一头搭扣到另一头。缺点是:鞋面有点短、脚上未着袜屡,露出一小片白嫩嫩的脚背肉。
这究竟是什么穿着?她的裙裾呢?纱衣呢?绣花鞋呢?这么穿着……也太有伤风化了!
再看手,指腹粗糙、掌心砺茧,若不是手背瞧着还算葱嫩,都要以为是四五十岁老妪的手了,哪是她娇养七年、期间未曾沾过一滴阳春水的纤纤素手。
再退一步讲,即便是回到七年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普通农家女生活,也比这手滑嫩些。谁让那会儿的她十岁不到,家里兄长多,下地劳作轮不到她,洗衣烧火有嫂子,基本就是喂喂鸡、烧烧饭,小手比这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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